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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

一、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作業

(一) 案件類型
  抵押權塗銷登記、建物門牌變更登記、住址變更登記、書狀換給登記、姓名變更登記、更正  登記(限於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地址門牌等錯誤,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)

(二)

作業方式
   1.申請人為一般民眾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。
 

 2.申請人至專辦櫃台辦理收件、繳費等手續後,專辦人員依登記程序辦理後,即可領

      件,簡化流程。
   3.辦理時間約需一小時。
   4.民眾收件後,如欲查詢案件辦理情形,可利用電話語音服務系統查詢。



二、謄本申請單一窗口作業(登記謄本、地籍圖謄本、建物測量成果圖)

(一)  設置「謄本」申請單一窗口作業專櫃。 
(二)  民眾至櫃台辦理僅需填寫謄本申請書(或口頭告知承辦人地、建號),交由謄本專辦人員列
   印後,由該員計算規費並當場繳交規費後,即可領取謄本,時間約需十至二十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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